中国专家工作门户网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信息中心
政策法规
专家咨询
专家访谈
专家论坛
公众留言
资料下载
科技成果
专家库
人才库
项目库
文献库
会员中心->入会条例
会员章程
会员中心
入会条例
常务理事
理事单位
会员动态
入 会 条 例
第一条
会员分为两部分:注册会员与缴费会员。注册会员是指在中国专家联合网平台注册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公司(机构)、社会社团及个人;收费会员是指交纳一定数额的服务年费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公司(机构)、社会社团及个人,享有一定折扣的收费服务项目服务。
第二条
加入中国专家联合网,成为中国专家联合网联合会员应经申请,查看与确认程序。
第三条
政府部门、企事业公司(机构)、社会社团及个人均可申请成为会员,享受各种会员服务。
第四条
缴费会员的会员资格在期限届满时终止,但可在提前20日申请续展,注册会员无期限限制。
第五条
会员应提供准确详尽之注册资料,确保所填写资料准确无误。会员变更登记资料,应及时通知中国专家联合网工作人员,会员提供虚假资料或故意遗漏重要事项中国专家联合网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六条
会员可享受各项服务内容,包括:
1.社区服务
2.咨询服务
3.项目推荐服务
4.会员专区服务
注:中国专家联合网将不断完善以上咨询服务功能,更致力于咨询质量的提高以及网络互动技术的改善。
第七条
由于互联网的国际性跨地域性,会员享受服务同时还应依据所在国家和地区法律的规定,会员必须遵循:
1.不得发布涉及国家安全的机密资料。
2.不发布任何违反当地法律、法规的信息。
3.发布技术性资料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不得损害他人的著作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4.不得发布任何骚扰、中伤他人、辱骂、恐吓、庸俗、淫秽等信息。
5.不得使用网络作非法用途。
6.不扰乱网络服务,不发布对网络有技术性破坏之信息。
7.遵守所有使用网络服务之协议,规定和惯例。
第八条
会员有对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保密之职责,如有故意泄露给他人,中国专家联合网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九条
会员应依照著作权法规定,不准擅自复制,再造或创造与中国专家联合网上所发布的相关或相似之衍生作品,不得转载任何在中国专家联合网发表的专家文献及文章。
第十条
因会员把用户名和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而导致其注册资料泄露,被盗用,被篡改,中国专家联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因黑客恶意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造成网站暂时关闭、中断服务或导致注册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被篡改、中国专家联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由于法律、法规调整,而导致网站暂时关闭或中断服务的,中国专家联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由于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网站关闭或中断服务的,中国专家联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会员自动退出,要求终止服务的,经中国专家联合网确认后终止其会员资格。
第十五条
缴费会员服务期限届满,自动终止其会员资格。
第十六条
会员不履行其应遵循的义务,有违法行为或其他违反中国专家联合网规定的行为,中国专家联合网有权终止其会员资格。
政府网
中央人民政府网
广东
广西
湖南
湖北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海南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香港
澳门
台湾
深圳
国家相关部门网
国家发改委
国家科技部
国家教育部
国家外交部
国家公安部
国家文化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
广东省科协
深圳市科协
新闻媒体网站
中国中央电视台
中央广播电台
人民日报
中国日报
中国青年报
光明日报
经济日报
科技日报
广东科技报
凤凰卫视
深圳电视台
深圳新闻网
深圳之窗
奥一网
深圳热线
新160信息网
团体协会网站
中国企业联合会
中国质量协会
中国商业联合会
中国服装协会
中国照明协会
深圳会展协会
深圳市投资商会
深圳中小企业网
深圳进出口商会
深圳安防协会
深圳高新产业
企业网站
书香世界文化网
神州学习网
教育联展网
精品学习网
中国总裁培训网
其它网站
IC信息网
中国湘志网
中国教师人才网
南方人才网
网站运营
宝来啦创业网
关于我们
|
网站指南
|
版权告示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版权所有©2005-2010
中国专家联合网
技术支持: QQ:17648329
粤ICP备06033924号